現將《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財采購〔2022〕1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嚴格落實政策
廣州市各級預算單位要認真對照《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粵財采購〔2022〕6號)、《廣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粵財采購函〔2022〕69號)、《廣州市財政局轉發省財政廳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實施細則》等要求,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預算單位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200萬元以下服務和400萬以下的工程項目,采用定點議價交易方式實施的,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供應商采購。
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預算單位結合《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調整完善工程招投標領域有關標準文本、評標制度等規定做法,貫徹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工程建設項目的采購預算及執行情況應在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系統中如實填報。
二、細化支持對象
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中小企業相關政策。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中有大型企業參與,不能將聯合體視同中小微企業。
三、完善中小企業聲明函
(一)對于已納入統計部門統計范圍的企業,所屬行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規模類型應與統計部門報表保持一致。
(二)對于未納入統計部門統計范圍的企業,應對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確定所屬行業,當企業從事兩種以上的經濟活動時,則按照主要活動確定其所屬行業;從業人數可以社會保險參保人數為準;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可以第三方出具的報告為準。
(三)對于采購文件確實允許非獨立法人參與采購活動的,應按其所屬集團公司合并財務報表數據情況予以填報。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寫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或簽訂分包意向協議的中小企業相關信息。
(四)《中小企業聲明函》真實性由其出具的供應商負責。《中小企業聲明函》中相關企業[制造商、承建(承接)企業]所屬行業應當與采購標的的所屬行業相一致。如為貨物采購項目,《中小企業聲明函》應當充分、準確反映貨物制造商的信息。
(五)對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者采購包,《中小企業聲明函》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資格審查階段審查;對于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采購項目或者采購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采購項目,《中小企業聲明函》由評審委員會在評審過程中審查。
(六)經調查發現供應商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與實際不符的,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有權根據《中小企業聲明函》與實際情況的差異視情形認定其是否屬于虛假材料謀取中標。
四、完善保證金管理
參與我市政府采購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標保證金。
五、強化主體責任
采購人應結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1〕22號)、《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財庫〔2022〕31號)等文件,做好采購需求管理,根據采購對象合理確定采購品目及所屬行業,不得濫用“其他未列明行業”。按項目實施采購的,如屬于《實施細則》第九條可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的情形,采購人應將相關說明及證明材料報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展后續采購活動。
各主管部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應將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執行情況納入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的申報范圍。預算單位未按照規定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必要時將移送相關部門問責。